根据2013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机制,拓宽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渠道,推出更多的优秀精品力作,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同意,决定对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机制作如下改进:
1.省社科规划设立重大项目、年度项目、特别委托项目等项目类型。省社科规划项目类型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和省财政投入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领域和范围各有侧重。
2.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主要资助对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研究,以及对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研究。年度项目继续按照既有申报评审立项机制进行,实行发布课题指南、集中自由申报、省外匿名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当年省社科规划专项经费情况提出拟立项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3.重大项目。主要资助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资助对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起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研究。重大项目今后主要由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组织申报,以及具有博士点的所在学科组织申报。该类项目实行全年自由申报,每年第四季度集中评审一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4.特别委托项目。主要资助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重大课题研究。特别委托项目视课题研究的意义和任务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该类项目实行临时申报和评审,报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省社科规划所有类型项目的管理均按既有管理办法进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教学研究部门和社科工作者,积极动员和组织他们申报各类项目,拓宽申报渠道,组织精干队伍,推出优秀成果,不断增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综合实力,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奠定坚实基础。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