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6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就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二、科研处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doc
附件2、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及活页.doc
附件3、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评审书.doc
科研处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