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科研工作迈上新台阶,学校拟每年评选和表彰一次在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2011年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导重视,能积极组织、落实科研工作任务,认真督促、指导科研工作,及时帮助解决科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学术气氛浓厚,积极组织、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教师积极撰写论文,承担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科研成果多、质量高。
(1)有立项课题、课题成果、发表论文、国家专利、专有技术、著作等科研成绩之一;
(2)科研成果多,水平高,能起传帮带作用,且组成学术团队的学科带头人。
2、科研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评分指标含科研工作组织管理、上一年度单位总科研工作量和本年度单位项目立项三部分。
3、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评分指标含上一年度个人科研工作量、本年度个人主持项目和本年度个人科研获奖三部分。
1、科研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由单位申报,学校组织评定,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2、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由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组织评定,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1、授予宁德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2、推荐表请于2011年11月1日前报送到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至:
3、科研成果主要考核2010年度(2010.01.01-2010.12.31)的情况,以各单位上报、科研处统计的2010年科研工作量为准。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