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教育厅A类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已开始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建设战略重点,开展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注重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与跨学科研究;推动学术和理论创新,积极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出贡献。
2、把是否有利于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是否有利于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3、注重对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
本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A类和B类。A类、B类均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A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3万元,其中省教育厅资助不低于1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3~1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0.5比例提供配套经费。B类重点项目立项自筹经费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立项自筹经费不超过2万元。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系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
2、须承担过我厅社科研究项目或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省级社科研究项目系指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
4、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1、项目负责人系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科研实力的初级职称申报者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1、申报重点项目应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省高校创新团队为依托。
2、申请单位应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3、实行限额申报。A类项目我校限报13项,其中重点项目一项。
1、面上项目填报《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2年新版)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