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社科联《关于开展省社会科学规划合作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办将对近年来省社会科学规划合作项目(含自筹项目)进行清理。请各科研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合作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工作的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诚信履约观,提高合作项目结项率,规范合作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确保学术研究的严肃性,维护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权威性。

二、清理项目的范围

2006年—2010年立项的省社会科学规划所有在研和已结项的合作项目。

三、具体事项

1、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对本单位省社会科学规划所有合作项目全面梳理,摸清情况,在2011年12月31日前将合作项目清理工作书面报告及《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合作项目清理情况一览表》报我办。

2、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研合作项目改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两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鉴定并报我办审核结项。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督促在研的合作项负责人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按期结项。

3、项目结项后,我办将下拨预留科研经费

附: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合作项目清理情况一览表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