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根据我校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与管理办法,为做好2013年度校级服务海西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0年立项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并将《宁德师范学院服务海西结题报告》(见附件1))一份及相关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符合结题要求的论著)各一份于12月15日前报科研处。以上结题申请材料都须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dsykyc@126.com
附注:
受资助项目理论成果的结题要求是:重大资助项目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校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重点资助项目要求在校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一般资助项目要求在CN号刊物发表论文1篇。成果在发表时均应标注“宁德师范学院服务海西项目项目,项目编号*******”。专利、标准、科研成果转化及技术服务等也可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
附件1:《宁德师范学院服务海西结题报告》
科研处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