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1〕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闽教办科[2011]14号),我校开始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推荐奖励的范围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请各单位组织申报人按文件要求于8月22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于8月25日前将书面报将材料上报科研处。逾期不受理。

三、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由学校给予支持。

四、申报人推荐号、校验码请联系我处索取。

科研处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