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系、研究所:

2012年福建省教育厅A类科技项目已开始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需要,突出选题的创新性,把是否有利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是否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2、注重对高校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技人员申报的课题。

3、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联合攻关和产学研联合的项目;优先支持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强度

本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产学研专项。列为 A类重点项目和产学研专项的我厅资助经费5万元,学校须按不低于1:0.5的比例配套经费;A类面上项目资助经费1-3万元,学校须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经费。B类指我厅立项各校自筹经费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立项经费不超过8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3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评审方法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申报A类重点项目应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

3、申报A类产学研专项应主要以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或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有开展产学研工作的重点实验室亦可申报,该专项注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与校企合作的成效。

4、重点项目与产学研专项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一般项目不超过40周岁。

5、课题负责人承担我厅科研项目(不含B类)尚未结题的不予以立项资助。

6、实行限额申报。A类产学研项目我校限报1项,一般(面上)项目限报11项。

四、申报材料

1、面上项目填报《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2012年新版)一式2份;产学研专项填报《高校产学研合作资助项目申请书》(2012年新版)一式2份,并附上校企合作合同书或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等相关证明。

2、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由各系科研秘书集中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请发送至ndsykyc@126.com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截至2012年4月6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科研处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