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根据我校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与管理办法,为做好201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2009年度立项面上项目及2008年立项重点项目,于2011年同意延期一年结题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并将《宁德师范学院重点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或《宁德师范学院科研资助面上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请根据自己的项目类别选择填写)一份及相关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符合结题要求的论著)各一份于4月26日前报科研处。结题表格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dsykyc@126.com

《2012年度应结题校级科研资助项目一览表》见附件3。

附注:

受资助项目理论成果的结题要求是:一等资助项目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校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二等资助项目要求在校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三等资助项目要求在CN号刊物发表论文1篇。成果在发表时均应标注“宁德师范学院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专利、标准、科研成果转化及技术服务等也可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

科研处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