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6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示范引导作用,加快社科强省建设,助力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年度项目
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博士扶持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1万元。
(二)“闽派”文化专项项目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关于打造“闽派”文艺精品和文化品牌的工作部署,2026年增设“闽派”文化专项项目,作为单独项目类别接受申报,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目等级为重点项目。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闽派”文化专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且符合年龄条件的可申报青年项目。
4.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23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23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博士生不能申请。
5.博士扶持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23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主持过省社科基金项目。
6.“闽派”文化专项项目优先支持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23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优先支持已基本完成、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优先支持以省社科研究基地名义申报。
(二)申请单位条件
1.所在单位应具备科研管理职责和科研管理制度。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相关管理部门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已获得“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预立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3.申请人本批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本批次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4.本批次立项公布前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5.《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
四、校内申报时间安排
预申报名单报送:2025年12月30日上午10:00前,报送《宁德师范学院2026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预申报情况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汇总表》(附件11);
系统申报截止:2026年1月13日18:00前,申请人登录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0/)完成注册、填报及提交;
材料报送截止:2026年1月14日10:00前,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材料要求
1“宁德师范学院2026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预申报情况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汇总表”及其打印盖章签字扫描pdf版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XX学院+2026省社科基金预申报情况”;
2.纸质材料:
(1)《申请书》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论证活页》2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基础研究《论证活页》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应用研究《论证活页》限用一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3)系统导出的汇总表1份。
(4)宁德师范学院项目申报单位诚信及审查承诺书1份。
请注意打印出来的申请书和活页右上角版本号要与最后系统审核通过的版本号一致。
3.电子材料:
(1)以“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命名文件夹,含《申请书》《论证活页》Word版(《申请书》命名为:“申请书-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论证活页》命名为:“论证活页-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
(2)系统导出的汇总表;
电子材料要以申报单位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里的申请书活页仅为参考式样,以系统下载的模板为准。由于限项申报,逾期提交系统的概不受理申报。请各二级学院做好项目的申报指导工作,切实提升质量。
六、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项目组成员须签字确认,无知识产权争议;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指标根据主管部门定;青年项目、博士扶持项目、“闽派”文化专项项目不设申报指标;
联系人:袁老师,办公室地址:东侨校区行政楼南楼407室,联系邮箱:ns2010@foxmail.com。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确保项目的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其他未尽事宜以《2026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为准,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