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造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推动自然科学领域原创性成果产出与产学研深度融合,助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选工作,同步做好百篇优秀学术论文收录工作,强化高质量学术成果的评议、认定与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要求
(一)推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发表要求。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成果、版权。应属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且第一作者须为在闽科技工作者(以发表论文时人事关系所在为准。含在闽高校、科研院所在读的博士生)。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四)申报者要求。论文申报者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发表论文的署名为准。以通讯作者名义申报的,应提交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的授权书。每名申报者限报一篇论文参评。
二、推荐名额
根据推荐要求,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限推荐上报2篇,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上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单位申报。
(二)各学院通过初评推荐的论文需报送纸质材料如下:
1.“学术论文评审表”(附件2) 一式4份(其中3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
2.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各一式4份(其中3份遮盖作者个人信息和工作单位);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以及作者本人关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说明。
3.推荐统计表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提交纸质盖章版。
(三)推荐论文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对应电子版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四、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行政南楼407),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ns2025@foxmail.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闽科协学〔2026〕9号2026年福建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