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高校:
现将《福建省高校学科联盟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7日
福建省高校学科联盟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强有组织的学科建设,促进高校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创新学科发展模式,激发学科发展活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实现高校内涵式发展,现就组建福建省高校学科联盟提出如下方案。
一、建设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以提升培养能力为重点,推动高校学科联盟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服务发展相互融合。
(二)坚持服务发展。紧紧围绕一流学科建设目标,完善学科建设体制机制,激发学科内生动力,在不同学科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发挥学科引领推动作用,促进高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坚持创新引领。扎根八闽大地,彰显优势特色,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态势,把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更好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高校学科科技创新体系,构筑持续创新发展的优势。
(四)坚持分工协作。完善运行机制,打破校际壁垒,强化牵头高校与成员高校间人才、教学、科研等要素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师资共用,协同构建高水平学科,打造学科高地。
二、建设目标
聚焦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发展需要,有组织地建设一批高校学科联盟,强化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深度合作和协同创新,共建一批重大平台,实施一批重大联合攻关项目,产生一批重大成果、重大奖项,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一)基础学科联盟。建设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种业、基础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等7个基础学科联盟,其中厦门大学牵头建设数学、物理学学科联盟,福州大学牵头建设化学学科联盟,福建师范大学牵头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联盟,福建农林大学牵头建设生物种业学科联盟,福建医科大学牵头建设基础医学学科联盟。基础学科联盟原则上由“双一流”高校组成。
(二)应用学科联盟。建设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4个应用学科联盟,其中福州大学牵头建设数字经济学科联盟、厦门大学牵头建设海洋经济学科联盟、福建农林大学牵头建设绿色经济学科联盟、福建师范大学牵头建设文旅经济学科联盟,统筹推进政产学研用金联盟建设,服务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应用学科联盟原则上由“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组成。
三、建设任务
(一)联合开展人才培养。聚焦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联合培养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建立学术交流、学生互访、学位论文互评、联合答辩等机制。联合开展教改研究和教材建设,实现一流教学资源的协同开发。鼓励在联盟内,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联合开展专业课程、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等活动。
(二)协同推进科学研究。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原始创新,推动基地共享、设备共用、科研共进。强化有组织创新,建立联盟内科研合作的联动机制,共同打造高水平科技攻关平台。共同举办各类高端学术论坛讲座,提升联盟成员的学术氛围与学术水平。共同申报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平台和重大科研成果,开展联合攻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三)共同打造人才团队。跨校构建学科团队,共聘海内外高端科研人才,探索建立联盟内教师互聘、互用、互育制度,加强联盟内高层次人才的合作交流,提升学科创新团队水平。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发挥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四)联合开展社会服务。围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建立高端智库和开放式研究机构,联合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攻关。转化推广创新科技成果及技术,精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和现代产业发展需求。共同传承创新优秀文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联盟建设全过程,着力培育具有时代精神的中国特色大学文化。
(五)共建共享公共资源。推进联盟成员之间资源开放,实现图书文献、大型实验设施设备、数据库的共建共享,推动联盟之间资源共享。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负责联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等。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要分别牵头建立联盟联席会议制度,由牵头高校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参与高校主要领导为成员,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负责统筹谋划基础学科联盟、应用学科联盟和政产学研用金联盟发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要建立联盟建设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规划、科研、研究生、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本校牵头的相关联盟共同服务一流学科建设。
(二)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协同发展、共建共享的原则,深入探索建立符合联盟特点的内部管理运行模式。制订联盟章程,完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沟通协商机制,健全成员单位常态化、制度化互动交流机制,促进联盟成员单位深度融合。支持吸纳与学科相关的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参与联盟建设。
(三)强化投入保障。安排专项资金对联盟建设予以重点支持。联盟建设专项资金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支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联盟建立多元投入长效机制,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多渠道聚集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加强过程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动态调整、期满验收”的项目管理机制。各牵头高校每年报送联盟建设年度报告,省教育厅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对实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缺乏实效的,降低支持力度,直至撤销建设。首轮建设期3年(2022-2024年),建设期满组织验收。联盟建设情况将纳入“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成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