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科〔2018〕27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特色
新型智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学科、人才和科研优势,加快推进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高校智库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国家和福建宏观经济与经济新常态、科技或产业发展战略与政策、供给侧改革与体制机制改革、海洋经济与文化、互联网经济、两岸关系与闽台区域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建设、福建红色文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等重点领域,支持高校通过整合学科资源和各类科研创新平台,推动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合作和校内外协同攻关,建设一批“特、专、新、优”的智库,重点遴选和支持建设 10 个高端智库,形成具有福建特色和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重要思想库、智囊团和创新源,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中发出“福建声音”、展示“福建愿景”、塑造“福建形象”。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增强智库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推出提出对策、进入决策、形成政策的研究成果。
(二)坚持服务大局。要有大局观、战略视野和政治定力,抓住党和政府决策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开展针对性、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政策研究,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引导我省高校开展长期性、战略性、专业化咨询研究。
(三)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不同政策建议的切磋争鸣,努力营造有利于发挥智库作用的良好环境,推动我省高校智库积极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坚持学科融合。坚持问题导向,依托高校优势学科,不断创新研究手段和方法,支持多学科深度融合,集聚高端人才,构建一批优势资源集成的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五)坚持特色发展。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智库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注重发挥高校学科、科技和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努力探索建设一条体现中央精神、符合福建实际、独具福建特色的智库建设新途径。
三、建设内容
(一)打造智库高端人才队伍
——建立智库首席科学家制。每个智库遴选确定1名政治立场坚定、学科背景深厚、研究视野开阔、娴熟掌握政策、善于联系实际、学术业务精湛的专家为智库首席专家,聚集和建设专业研究团队,打造智库品牌。
——支持和鼓励高校智库安排优秀中青年专家到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基层一线挂职任职;支持高校智库设立特聘岗位或兼职岗位,聘请有较高理论素养的党政、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参与特色智库研究工作,吸引高层次专家“驻库”研究,探索实行智库人才“旋转门”制度。
(二)建设智库基础研究平台
——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点建设基于社会调查、信息采集、统计分析、舆情分析、案例集成、时事热点难点等专题数据库,形成咨政“最强大脑”。
——支持资政信息数据库、资料库开放共享,强化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研究,与“福建省社会科学·决策咨询信息系统”等综合数据平台对接,共同分享数据资料。
(三)构建智库成果报送和发布机制
——建立智库成果报送反馈制度,畅通高校智库与党委政府沟通渠道,及时报送最新研究成果;拓展成果推介或发布机制,综合运用学术报告、高端论坛、蓝皮书、报刊、新媒体等形式和载体传播研究成果。
——支持高校智库围绕特定主题,组织研究力量,出版智库系列学术专著;鼓励和支持高校发布智库创新研究成果,形成信息快速通报和发布机制。
(四)搭建智库交流与合作平台
推进智库开放型、国际化建设,推动与国内外知名智库和研究机构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战略对话会、高峰论坛(研讨会)、时政讲坛、成果发布会等,切实提升智库研究的国际化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根据自身在学科、研究和人才队伍等方面的优势和特长,结合智库建设的重点领域,组织申报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高水平建设高校限报1-2个,其他高校限报1个,我厅将从中遴选 10个作为福建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机构支撑,有固定的研究场所和经费来源,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研究队伍和汇聚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的高端流动人才队伍,鼓励申报单位牵头协同相关科研单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联合组建智库。
2.近3年在相关领域已有系列成果积累。智库团队主要成员曾承担过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以及国家和省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系列决策咨询项目;智库成果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且已有一批成果被国家、省、设区市党委政府以及省级以上职能部门采用。
3.智库负责人是相关研究领域的省内外知名学术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具有较强的开展决策咨询创新研究的能力和领导跨学科研究团队的组织能力。
(三)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周期为5年,建立“年度报告、中期评价、终期考核”评价机制。将智库建设情况纳入我省高校年度绩效考评,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3年后进行中期考核评估;2023年进行一周期验收考核,建设成效显著的滚动进入下一周期支持,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的将取消下一周期智库申报资格。
(四)各高校需填报《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申报书》和《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汇总表》,并于 2018年5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11份报送我厅科技处,电子版发至jytkjc@fjedu.gov.cn,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陈碧珍,电话:0591-87091221。
附件1.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申报书
2.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3日
(依申请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