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服务海西建设”科研项目中期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宁师院〔2010〕20号文的要求,科研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2010年度“服务海西建设”(含“服务地方” 专项)课题进行项目的中期执行情况检查,请有关单位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认真填报《宁德师范学院“服务海西”项目年度进展情况表》(附件2),并务必于6月16日(周四)前将《宁德师范学院“服务海西”项目年度进展情况表》(一式2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ndszky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