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与管理办法,为做好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和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9年度立项(含2008年重点项目及面上立项同意延期1年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并将《宁德师范学院重点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或《宁德师范学院科研资助面上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请根据自己的项目类别选择填写)一份及相关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符合结题要求的论著)各一份于4月19日前上报科研处。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原则上允许延期1年或中止,项目负责人应于4月19日前把申请报告上交科研处。
《2011年度应结题校级科研资助项目一览表》见附件3。
1、项目类别:2011年度申报的校级科研资助项目分一、二、三等,分别资助4000、3000、2000元,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2、申报办法: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人员,申报校级科研资助项目应填写《宁德师范学院科研资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在研项目(不含省教育厅B类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的校级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且每人在研项目(含主持或参与)不得超过3项。
3、申报时间:2011年度校级科研资助项目的申报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9日。
4、立项管理: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同意立项的校级科研资助项目,将以学校文件形式下达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并按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与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详参宁师院科〔2011〕3号)。
受资助项目理论成果的结题要求是:一等资助项目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校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二等资助项目要求在校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三等资助项目要求在CN号刊物发表论文1篇。成果在发表时均应标注“宁德师范学院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专利、标准、科研成果转化及技术服务等也可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