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指[2011]302号)和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资助省属高校专项课题的通知》(闽教科〔2011〕18号),经校研究,分配物理系、化学系、管理工程系各一项申报名额,现将2011年资助省属高校专项课题(“JK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突出项目的自主创新性。把有利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利于学科建
设和人才培养,有利于承接更高层次科研课题和推动产学研结合,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2011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专项(项目编号为“JK”)资助强度为3-5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
立项资助的课题,学校应按不低于1:0.5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必须体现)。另外经费预算列表中,第二项项目间接费中的“承担单位直接为项目服务的管理人员费和其它行政管理支出”应按不低于申请资助的5%进行填报。
1、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承担我厅A类重点及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今年我厅的JK类项目。
3、中、初级职称申报者申报时应附上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4、申请项目一般应依托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进行申报。
5、我校附加条件: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已有较好的科研基础。
1、填写《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份,在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处填写“JK”字样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ndszkyc@126.com。
2、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申请材料务必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前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