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推动科研与产业结合,促进高校与企业之间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根据《福建省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申报2010年度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高校应根据本校学科定位和我省产业发展对技术的需求,突出科研和产业合作认真遴选、推荐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备选项目,单个备选项目申请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额度为50-80万元,各高校按照限项推荐备选项目(见附件1)。
推荐的备选项目应符合《福建省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所列的基本条件,体现科研与产业结合,技术产权明晰,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和良好市场前景;力争通过项目实施,帮助企业突破技术瓶颈,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各高校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校内公开征集备选项目,对受理的项目认真审核把关,并组织专家进行咨询。公开征集的备选项目申请书格式可选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http://xmgl.fjkjt.gov.cn),也可由高校自行确定。
高校在专家咨询的基础上,按照推荐名额,研究提出拟推荐的备选项目,并在校内公示。推荐的项目,应兼顾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等领域的技术需求,突出应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等类型项目。
通过公示的备选项目,由高校组织项目申请单位的科技人员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编写《福建省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2)做为申请书附件。具体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重大项目” ─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咨询意见等)。网上申报之后,各高校正式行文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协议书和专家咨询意见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寄送我厅发展计划处(项目汇总表电子数据发送电子信箱:jh@mail.si.net.cn)。
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09年10月20日至12月4日,推荐时间为2009年12月5日-10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09年12月10日-14日)。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备选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网上评审,并进行现场调研,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项目。
1、申报项目的第一单位应为省内高校二级学院或系,合作企业应是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不含2项)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能申报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是省内高校在编并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3、高校、合作企业以及项目负责人应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包含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与合作企业的权益分享内容;合作企业应提供项目配套资金的证明材料。
4、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0年3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3年3月1日。项目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开发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已完成的前期工作内容在申请书的现有研究开发基础和已具备的条件栏目进行表述。
5、为了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的易用性,为项目申报单位与科技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我厅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程序进行了优化,除项目负责人应进行注册查重外,其他参与人员不进行系统查重。参与人员可通过系统“专家注册”进行添加,也可以直接在申请书中填写简要信息进行成员添加。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9年10月14日印发
目标产品概述。包括目标产品的定性描述,主要用途及市场前景分析。
包括科技人员现有科研条件与研究开发队伍现状,已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企业的合作研究开发经历(含本项目前期合作情况)等。
主要技术或产业化指标、成果提供形式,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
以半年为一个阶段,明确每阶段完成的研发内容、主要技术指标、成果提供形式、经济社会效益指标及投入经费。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状况,包括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销售收入、入库税收总额、净利润;创新实力和研发投入,主营业务与行业地位,及下一步企业成长和持续创新目标。
2.科技人员所在高校、合作企业以及科技人员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包含科技人员所在高校与合作企业的权益分享内容(必备)。
2010年度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汇总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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