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1、为了配合校办统计工作,2009年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各课题2009年研究工作量(即2009年从事该课题研究的实际折合时间,按月计算)。具体项目见附表。各系系秘书组织本系项目的负责人填写完整后,于1月15日(本周五)前送交科研处。

2、根据宁师专校[2009]127号文《关于印发〈宁德师专校内津贴管理与分配办法试行方案〉的通知》,《宁德师专校内津贴管理与分配办法试行方案》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计算将按照本方案附件二《宁德师专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请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文件,注意按要求按时完成个人科研工作量。科研处将在近期对各专业技术人员本聘期内科研基本工作量进行预算,供各专业技术人员参考。

注意本次科研基本工作量计算为预算,仅为进一步明确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基本目标,促使各专业技术人员注意并完成要求工作量,促进新方案的顺利实施,不能作为实际工作量要求,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核算为准。

本次基本科研工作量计算结果拟于1月20日左右公布于科研处网站,请各专业技术人员注意查询。

科研处

200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