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五批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学术后备人选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竞争力,我校于1997年开始已完成四批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学术后备人选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学校“升本建院”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该项工作,现将选拔第五批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学术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学术梯队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本校在岗教师。

(2)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学术规范。

(3)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

2、学科带头人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主持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获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2)出版学术著作、译著二十万字以上;

(3)在中文核心期刊(含外文同类期刊,下同)上发表学术论文(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下同)三篇以上,其中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科学院及所属研究所主办的期刊或相当上述级别的国外期刊(以下简称“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以上。

3、学术骨干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主持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获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市级(设区市,下同)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

(2)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3)出版著作、教材、译著十五万字以上;

(4)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学术后备人选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获市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2)主持市级以上或校级重点、一等资助科研项目;

(3)出版著作、教材、译著十万字以上;

(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或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5、以上成果或项目应在近三年内取得(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获奖成果国家级限前五名,省、市级限前二名获奖人。著作、教材、译著的字数不累计计算。中文核心期刊按2004、2008年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6、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上述条件选拔。

二、选拔人数、程序及报送材料

1、学校本批拟选拔学科带头人6名、学术骨干10名、学术后备人选15名。

2、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教务处、科研处初审,学校评审。

3、申请人须填写“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梯队人选申报表”(附获奖证书、发表论著复印件),所在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及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及拟定的工作计划进行推荐,教务处、科研处分别着重对申请人的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进行初审。

4、校级评审组由校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

三、享受待遇

1、第五批学术梯队人选入选期是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入选者由学校给予表彰,颁发证书。

2、学校要为入选者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排忧解难,在职称评聘、岗位定级、课题立项、专著出版、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从事学术访问、参加学术活动、申报省级以上相关奖项等方面优先给予考虑并提供一定的帮助。

3、入选者在学校的聘期内由学校发给学术岗位津贴。

四、入选后要求

1、在入选期内,学科带头人应在学校的学科团队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学术骨干要做好传、帮、带工作。

2、在入选期内,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学术后备人选的科研成果应分别达到本通知选拔条件中第2、3、4的要求。对于立项的横向课题,申请的专利,制定的标准,科研成果的转化及技术服务工作等学校也将记入科研成果,并在下一批的学术梯队人选的选拔中列入这类条件。

3、入选期内政治品质、师德、学风不合格,未完成工作计划的入选者,经学校审查后取消称号,中止相应的待遇并收回证书。

4、入选者应在入选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向校学术委员会送交“宁德师范学院学术梯队人选总结报告”。

五、附则

1、本批学术梯队的选拔工作安排在2010年5至6月份进行。请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材料于5月20日前报到校科研处。

2、本通知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