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指[2010]289号)和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资助省属高校专项课题的通知》(闽教科〔2010〕19号),现将2010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课题(“JK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展需要,突出项目的自主创新性。把是否有利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是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成长,是否有利于承接更高层次科研课题,是否有利于开展产学研联合,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2010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专项(项目编号为“JK”)资助强度为3-5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
1、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承担我厅A类重点及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今年我厅的JK类项目。
3、中、初级职称申报者申报时应附上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4、申请项目应依托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含培育)、工程研究中心(含培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进行申报。
1、填写《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份,在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处填写“JK”字样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ndsakyc@126.com。
2、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申请材料务必于2010年5月7日前上报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