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科研工作与宁德市社会科学工作的联系,校党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高校“服务海西建设”项目中设立“闽东文化研究”专项,分设下列9个子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立项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申报者可就拟研究的课题提出申请报告,校学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课题。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的执行期为2-3年,从2011年1月开始计算。仅有1个申报者的课题一般不予立项。
1、项目执行期内,课题组每年在校“文化艺术节”期间做一次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报告;
2、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发表论文2篇;
3、完成2-3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供出版《闽东文化研究论丛》(暂定名)用。
三、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每个项目预留30%的经费用于出版《闽东文化研究论丛》。
1、申报时间:2011年1月7日至1月30日,申报者于2011年1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上报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ndszky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