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与管理办法,为做好201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和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8年度立项(含2007年立项同意延期1年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并将《宁德师范学院科研资助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及相关科研成果原件一份(符合结题要求的论著)于4月16日前上报科研处。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原则上允许延期1年或中止,项目负责人应于4月16日前把申请报告上交科研处。
《2010年度应结题校级科研资助项目一览表》见附件2。
1、项目类别:2010年度申报的校级科研资助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资助10000元,面上项目分一、二、三等,分别资助4000、3000、2000元,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2、重点项目从近三年已取得初步成果的校级一等资助项目或已完成的省级以上基金资助的项目中遴选,每二年评审一次,每次至多资助三项。
2、申报办法:申报校级科研资助面上项目应填写《宁德师范学院科研资助面上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校级科研资助重点项目应填写《宁德师范学院科研资助重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在研项目(不含省教育厅B类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的校级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组成员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不得超过3项。
3、申报时间:2010年度校级科研资助项目的申报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5日。
4、立项管理: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同意立项的校级科研资助项目,将以学校文件形式下达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并按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与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结题要求:校级科研资助项目结题的主要依据以是否发表或出版符合要求的论著为主,成果在发表时均应标注“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1)对以著作为主要研究成果的项目须正式出版专著(文科15万字,理科l2万字);
(2)对以论文为主要研究成果的项目须在国家一级刊物发表2篇研究论文或在校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5篇研究论文;
(3)对以应用研究为主的项目须在校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3篇研究论文,且研究结题报告经三位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认为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面上项目需符合下述条件方可结题:一等资助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校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二等资助项目要求在校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三等资助项目要求至少在CN号刊物发表论文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