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关于申报服务海西建设科研项目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推进我校更好地为海西建设和“环三区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技术服务和知识贡献,学校决定设立宁德师范学院服务海西建设科研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围绕我省三大主导产业、宁德特色产业、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根据产业发展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迫切需求,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与化工、现代农业、海洋与渔业、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等七大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遴选一批科技创新与转化项目。

2、经济文化建设与创新项目。针对海西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遴选确定一批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重大项目,出一批推动改革和创新的研究成果,为各级政府提供有重要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同时,以海西文化特色传统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人文地理优势,围绕弘扬海峡西岸特色文化,对台交流文化,遴选一批文化传承与创新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必须紧扣海西建设、“环三区域发展”、闽东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建设,项目研究成果必须具有明确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类型,生物技术、电机电器和应用化学可申报重大项目,其他学科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3、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填写《宁德师范学院服务海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宁德师范学院服务海西建设项目申请书》;一般项目只需填写《宁德师范学院服务海西建设项目申请书》。

4、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0-50万元,研究期限3-5年,拟资助3-4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15万元,研究期限3年,拟资助5-7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3万元,研究期限3年,拟资助10-15项。项目执行期从2010年10月开始计算。

5、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调研,仔细筛选申报项目,科学安排项目团队。基础理论研究或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联系的项目不予受理。

6、申报者于2010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上报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ndszkyc@126.com 。

三、项目审批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认立项。

四、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经学校审定下达后,经费的使用参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管理参照省、部级项目的要求,一般项目参照地、厅级项目的要求。项目执行期间校科研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最终成果必须通过校级以上评审或鉴定。

宁德师范学院

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