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青年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及200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进展情况通知如下:
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青年资助项目)共申请33项,经资格审查符合申报要求23项,其中社科类6项,科技类6项,管理类11项。经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同意立项资助23项,其中一等资助4项、二等资助7项、三等资助12项,资助金额共计6.1万元(其中一等资助0.4万元/项、二等资助0.3万元/项、三等资助0.2万元/项)(详见附件1)。所有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即2011年5月至2014年4月。
根据宁师院科[2011]3号《宁德师院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与管理暂行办法》,校级科研资助项目结题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等资助项目: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校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
以上完成的成果以正式发表为准,并应标注:宁德师范学院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学校将按校科研资助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对立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各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研究结束后认真填写结题申请表,连同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结题当年的3月底报送科研处(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项目资助经费必须确保用于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主要开支可包括:
上述费用的支出及报销办法按学校及财务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校级科研资助项目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科研工作,力求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二、2009年度(含2008年度重点、延期)校级科研项目进展情况
2009年度学校共立项资助面上项目25项,研究期限为2年,至2011年4月,已完成研究任务按时结题11项;因稿件发表周期较长等原因同意延期一年13项;因课题研究经费不足等原因同意终止 1项;2008年度重点及延期一年项目共计8项,至2011年4月,完成研究任务同意结题5项,仍未能完成研究任务而同意终止2 项,2008年重点项目延期一年1项。(详见附件2)。
对于2009年立项同意延期一年的资助项目,若1年后(2012年4月)仍无法达到结题要求,则相关资助项目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