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软科学研究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本批软科学研究项目主要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求和创新型省份建设需要,结合“十二五”科技规划战略研究的编制工作,开展涉及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为做好2010年软科学研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省属企事业单位。
2、申报项目的研发起始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自选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1年3月1日,指定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结束时间不超过2011年9月1日。项目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开发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已完成的前期工作内容在申请书的现有研究开发基础和已具备的条件栏目进行表述。
3、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不含2项)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5、申报项目除理论探索项目外,必须有政府管理部门作为合作单位,合作协议电子文档应上传到申请书附件中,书面合作协议书可待立项后再行提交。
6、为了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的易用性,为项目申报单位与科技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我厅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程序进行了优化,除项目负责人应进行注册查重外,其他参与人员不进行系统查重。参与人员可通过系统“专家注册”进行添加,也可以直接在申请书中填写简要信息进行成员添加。
7、为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比例,根据我厅科技项目计划安排,结合推荐单位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确定申报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选择“软科学项目”类型申请书,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由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网上归口审查推荐,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通过审查推荐的项目,需要上报纸质材料的请按照本文相关附件的要求办理。
网上申报时间为2009年11月13日至12月21日,推荐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25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09年12月25日-3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2010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按研究内容分为指定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和自选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项目应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组织有关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为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
主要研究目标:在深入分析当前海西先进制造业发展现状基础上,重点研究海西先进制造业的特色和优势,突出围绕制造业关键技术突破、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等,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持续打造海西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发展思路、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等。
主要研究目标:在深入分析科技支撑作用的构建要素和作用途径基础上,研究提出重点领域、重点计划中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单项及综合要素的评价方法,对“十一五”期间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做出定量分析。
主要研究目标:在概述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自主创新政策及配套政策的特点和作用基础上,调查分析当前我省各个层面落实重点自主创新政策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加快落实好自主创新政策的建议和对策。
主要研究目标:在论述我省重点产业技术引进消化再创新现状基础上,分析指出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研究提出提升我省重点产业技术引进消化再创新水平的工作路径、政策机制和保障措施。
申报单位要围绕以下领域自拟题目。自拟题目应具体明确研究的问题,针对性要强。
2.科技投入、科研体制改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等自主创新发展中关键问题研究
3.科技管理、政策法规、人才、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研究
指定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题目必须与上述题目一致,研究内容要根据通知中的主要研究内容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省科技厅将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会议答辩和评审,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每项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指定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不计入各单位推荐项目数。因会议评审的需要,由申报单位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6份,逐级签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一次性报送我厅政体处。
自选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题目,不能与指定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重复。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自选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择立项项目。自选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自选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不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但各推荐单位应将项目报送函和申请项目汇总表报我厅政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