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2号)文件要求,根据个人申报、科研处形式审查,现拟推荐推荐“绿色能源与环境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参加福建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评估工作。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附件:绿色能源与环境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7日
地址:宁德师范学院科研处(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0593-2827053
宁德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