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先进评选事宜

各二级学院、附属直属医院: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科研先进奖评选办法》(宁师院科〔2024〕5号)文件精神,开展2023年度科研先进评选事宜,现将科研先进申请表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积极动员并开展2023年度科研先进推荐人选,请于2024年6月7日前,提交纸质推荐函及科研先进申请表、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s1958405@foxmail.com)
科研处阮、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