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市医院:
为确保我校2026年度第一次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严格按要求组织落实:
一、结项与延期申请范围
1.符合结项条件的校级科研项目,须办理结项申报;
2.到期未完成结项且需中止的项目,须办理撤项手续;
3.到期未达结项要求的项目,须办理延期结项申请。
二、结项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材料填报与单位审核
1.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填写《宁德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及《2026年第一次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情况汇总表》,并附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成果复印件须包含成果原文、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正文页;
(2)复印件中须高亮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第一作者、第一单位等信息;
(3)外文成果需要附上规范的中文检索证明。
同时,应将成果原件1份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经办人注明“与原件内容相符”并签字确认。
2.单位审核重点:核查结题成果是否达到立项文件要求(引进人才项目、科研发展基金项目以项目申请书预期成果为准)。未达结项要求的项目,须填报《宁德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及《宁德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项汇总表》提交审核。
项目超出执行年限且未申请结项、未办理延期或未达结项条件的,予以撤项处理。
(二)单位材料汇总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7月10日15:00前,将审核通过的结项材料电子版打包报送至科研处邮箱(ns2010@foxmail.com),邮件标题注明“XXX单位2026年第一次校级项目结项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2026年第一次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情况汇总表》《2026年第一次校级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版每单位1份);
2.《校级项目结项申报书》(Word电子版每项目1份);
3.佐证材料(PDF扫描版每项目1份,含成果原文、论文全文等);
4.《宁德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Word电子版每项目1份);
由所在单位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1份至行政楼南楼科研处407室,不受理个人直接提交。
(三)材料规范要求
1.电子版:每项目单独建立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序号与汇总表一致),结项申报书与佐证材料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具体参照附件5模板)。
2.纸质版: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严格审核材料完整性与规范性,确保结项工作顺利推进。未按要求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规范的,将影响结项进度。
特此通知。
附件:
1.宁德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
2.宁德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3.2026年第一次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情况汇总表
4.2026年第一次校级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情况汇总表
5.某单位2026年第一次校级项目结项材料模板
科研处
2026年7月6日